河南自贸试验区内进一步开展外汇创新业务
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政策要衔接,机制要理顺。8月2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试点开展河南自贸试验区外汇创新业务“2.0版”,企业可进一步享受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 企业办事“跑腿”将更少 《通知》明确,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在河南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由河南辖内任一银行直接办理,取消企业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定。 国
发布时间:2019-08-03 08:05